fed5379dc12096ec8b0df37e3e9fcf81-getty-90198023rb010_dwade_workout.jpg 
你看看...這個穿上去的氣質是不是一整個合到會飛....



轉錄自KENLU.NET
(點連結看更多照片)



比較常注意球鞋消息的朋友應該都知道原CONVERSE籃球鞋部門的中興大將"the Flash" D-Wade,已於今年夏天轉投Jumpman陣營了,雖說對於母公司NIKE而言,這也不過就是叫一個約聘的績優業務員轉部門而已(笑);事實上,目前Jumpman旗下一堆中生代的簽約籃球員如RIP, Ray-Gun, Joe Johnson, Michael Finley等人,可說無一不是個個形象績優又自愛(好吧讓我們把D.Miles這個案例暫時丟一旁),只是在個人特質上嘛...似乎就少了某些"野性"可供公關公司來炒作,儘管自老喬第二次退休(1998年)以來,Jumpman所出品的各式鞋款都維持近代AJ鞋設計所一貫延續的好質感,但少了老喬本人御駕親征的加持,這些鞋子在商店裡頭,似乎也就少了那麼一點點畫龍點睛的銷售魅力。



在新生代球星當中,Jumpman旗下是握有Melo與CP3兩名特色各異的年輕肉體,不可諱言的,Melo與CP3的個人系列也頗有開創Jumpman新局的潛質,特別是CP3的首雙個人鞋款尤其令人眼睛一亮,大有90年代球鞋大膽創新的破局風格,但不管是對Melo或CP3而言,恐怕都難以被視為老喬(或Air Jordan鞋款本家)風格的延續;換一個很爛的比方來說,就好像周星馳這幾年的作品"功夫"或"少林足球"一樣 -- 當然"功夫"與"少林足球"都是票房大片,但如果你想看到的是周星馳過往嘻笑怒罵的社會小人物神采,你就會覺得"功夫"與"少林足球"好像不是那麼道地的周星馳電影啊 -- 當然,周星馳與老喬都有年華老去的一天,如果是為了保留已存的經典,就將星爺電影與Air Jordan鞋款永遠停留在這一刻不再延續也無損其崇高地位,但是現實當中鞋廠與製片公司還要賺錢啊,可以吸引更多不同的消費者掏腰包來買帳當然好,但是原有的廣大市場也想繼續鞏固時該怎麼辦呢?



59be7202d1e28e0cb0213d4f384945d7-getty-90198023rb016_dwade_workout.jpg 



為了要維繫Jumpman已經長賣20餘年的榮景,只有在人海茫茫當中,完成那份不可能的任務 -- 尋找全新的Air Jordan。




這邊先讓我們岔個題,Jumpman這個牌子在美國本土的行銷訴求跟亞洲是有點不一樣;在亞洲來說,Jumpman顯然被包裝成典雅高貴的旗艦品牌,它維持了一種超越籃球本身的"上流"形象,使得它不僅在潮流或運動鞋市場吃得開,對於高所得的白領階級來說,它也被視為良好的炫燿財;而為了要維持這樣的基調,Jumpman在亞洲無論是鞋款,或服裝發行的數量與配色上,就必須嚴謹地限縮在少數幾種色彩與款式之中(雖然這樣的基調近年來在亞洲區是有些鬆動...瘋狂亂出舊款復刻包與多彩配色合體多味魚的"食老本"搶錢情形是越來越超過阿...);但在美國本土,Jumpman是比較貼近於一個完全的籃球鞋款與黑人色彩的服飾品牌,即使價格同樣高昂,但過往AJ鞋款在名導Spike Lee道地黑人色彩的廣告包裝,與老喬本人在電視轉播中神乎其技的促銷手法(笑)之下,它深入全美每一個黑人家庭,不論是富裕或貧窮,Jumpman (Air Jordan系列) 就是年輕人最入時最需要弄來的一樣東西,它就是街頭最生猛最嗆紅,最會讓人發自內心地喊出"daaaaaamn~ what da gooooood shit~"的品項;在亞洲,AJ鞋自9代鞋開始被塑造為高貴與尊榮,但在美國本土,AJ鞋的每一代出品都是大膽前衛最潮最帥的代表,發行的服飾類型與配色也遠較亞洲地區來的多彩與豐富;衣服是一件比一件寬大,色彩是一件比一件囂張,唯一全球Jumpman產品同步的,大概就是新品價格一樣昂貴吧,這也使得AJ鞋過去曾有運動鞋殺手(註)的惡名。




所以呢,Ray-Gun與M.Bibby等人無疑地都是全美國甚至全世界最好的籃球員,但只要你瞭解在美國主要是什麼樣的客層在大力購買Jumpman的東西,你就會知道為什麼Jumpman需要D.Wade。




(to be continue.)
下期讓我們先來談D.Wade與Converse已盡的一段好緣分。






註: "運動鞋殺手"是90年代美國社運團體對於NIKE高價位鞋款多以黑人作為廣告主角,標榜黑人文化,又在黑人貧民地區無限制的大量撥放廣告,導致多起貧民搶奪球鞋致死的社會事件,加上海外血汗工廠問題,所對於NIKE提出的公開抵制活動,舊文"運動鞋行銷大戰"亦有部份提及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eartnsou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